24岁大学生帮助电诈转账被判缓刑,在此期间又帮电诈转账被撤销缓刑,获刑1年4个月
时间 • 2025-12-17 08: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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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在校大学生因用微信和支付宝帮助他人电信诈骗转账被判缓刑2年,在此期间又帮助进行电诈转账一万多元被抓……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24岁在校大学生谢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帮助电信诈骗分子转账10300元,从中获利1800元。
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宣判:谢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撤销原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3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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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富顺法院供图
2022年9月,在校大学生谢某因犯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被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今年5月,处于缓刑期间的谢某在明知同学李某某(另案处理)用其银行卡可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银行卡账户信息提供给李某某,用于收取来自四川省成都市一电信诈骗案件的款项10300元。收款后,谢某明知转移到其银行卡内的资金可能是电信诈骗所得,但他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仍帮助李某某将资金从该卡内转出,自己从中获利1800元,最终导致被害人的被骗资金无法追回。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谢某被法院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宋君常红星新闻记者袁伟
编辑彭疆责编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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