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今年有啥新玩法?拒绝“套路”,看这一篇就够了→

时间 • 2025-07-25 07:48:51
商品
消费者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又要来了

而各大电商平台、主播、

商家的促销大战

早已进行得如火如荼

无论你想不想

在这一狂欢拉锯战中

基本难逃相关信息的轰炸

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游戏规则

参与其中的消费者

不仅要“做功课”“抄作业”

还要忙着加群、拼团、转卖

今年“双十一”有何变化?

还有套路吗?

面对五花八门的促销方式

如何防范“陷阱”?

看这一篇就够了↓↓↓

“双十一”有了新变化

从前的“双十一”,要拿着手机苦苦熬到零点,还不一定能抢到。而今年“双十一”,无论是“预售付定金”阶段还是“现货售卖”阶段,都提前到了晚上八点开始。有网友调侃,自从有了“双十一”,自己多了很多身份,从“剁手人”到“吃土人”,再从去年的“定金人”到如今的“晚八人”。

曾经的“双十一”活动中,奥数一般的优惠计算公式,如今仍是很多消费者的“心理阴影”。而今年,烧脑的优惠计算题少了很多,不少平台终于放弃了培养“数学家”,优惠活动回归到了原始的“满减”方式,并且可以跨店累计。不同平台之间优惠力度也相差不大,“满xxx元减xx元”的字样,看着是省心多了。

另外,今年“双十一”,一些电商平台还加了小功能。例如,为了凑单更方便,有电商平台推出“多地址下单”。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支付一个订单时,可以将里面的商品寄送到不同的地址。有的平台还扩容了购物车,上限从120个商品扩展到可以添加300个。“价保”和“一键退差价”也成为不少电商平台标配,让消费者先“买买买”,后续如果发现买贵了,可以再退差价。

(图片来源|电商平台截图)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电商平台推出了“绿色消费”的新玩法,平台称将提供更多绿色、低碳商品。也有平台用“碳能量”等形式代替消费积分,每买一件商品则可直观地看到资源消耗的节省程度。

此外,年轻创业者在今年的“双十一”活动中也受到了重视。某平台数据显示,有近百万“00后”商家参与到活动中来,其中大部分人今年是首次参与“双十一”。为此,平台还专门设立了“双11大学生实战专场”。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欧阳日辉

电商平台在“双十一”期间,推出多项支持措施吸引零售商家入驻,依靠其强大的消费带动力,促使商家学习并采用数字化经营方式。

“双十一”陷阱要小心

“买买买”虽然快乐,但小编在这里不得不提醒各位消费者别太“上头”,这购物之路上的“陷阱”可得小心!

陷阱一:预售定金

当前,各种电商平台上的商品预售时间越来越提前,不少商家都会采用“定金+尾款”的销售模式。但是,有不少买家在支付定金后不想要这款商品或无力支付尾款时,定金却无法退还的情况时有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因此,消费者在考虑购买预售商品时,一定要想清楚再支付定金。如果支付定金后想要退款,可以先将商品全款付清后,再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

陷阱二:保价服务

保价即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在承诺的保价期间若价格下降,则商家赔付消费者多付的差价。

(图片来源|电商平台截图)

但是,有消费者在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降价后,向商家提出补偿时却被拒绝。而客服的理由通常是:店铺和平台优惠券、限时活动以及赠品等均不在保价范围内。也有商家为了规避保价规则,将原商品下架后替换为新的购买链接,更有甚者只是将商品名称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所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不应当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但是大部分商品的购买页面中通常不会显示保价的除外规则,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误解。

对此,希望广大经营者进一步完善保价制度,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将保价的排除情况明示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要及时和客服沟通确认,保留聊天记录、消费信息等凭证。

陷阱三:提价再降价

某些商家会在“双十一”之前悄然提价,然后在“双十一”当天大搞“促销价”,看似降幅很大,实为“假把戏”。

消费者对于心仪商品,要关注平时的销售价格,与促销价格进行对比,看看是否存在真正的实惠。

陷阱四:赠品诱惑

“有买有赠”是卖家激发买家购买欲的老套路,很多消费者稍不警惕就被“精美赠品”蒙蔽双眼,东拼西凑终于凑到满赠价格,却发现买了一堆压箱底的东西。更有甚者,消费者满心期待收货时,却发现赠品“不翼而飞”,商家一句“赠品数量有限,先到先得”让消费者欲哭无泪。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下单前,如有附送的赠品,要截图保留商家宣传的活动页面,以防商家不按承诺发送赠品。同时,法律早已有明确规定,赠品也要保修。一般情况下赠品通常没有发票,所以质保卡是赠品保修时的唯一凭证。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让商家在质保卡上加盖公章。

陷阱五:电商专供

“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但是在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上存在差别。所谓的“电商专供”商品,一般是价格较低而品质稍逊,特别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这种情况出现较多。

(图片来源|新华社)

陷阱六:部分分期消费高利息

消费者需明白任何的“赊账服务”都需还款,并且不同平台的消费金融服务分期手续费存在较大差异。

消费者在选择金融分期服务时,要仔细看清条款及具体还款事宜,避免出现问题。

谨防诈骗,守护“钱袋子”

除了上述的购物“陷阱”,诈骗分子也在这个时期伺机而动。小编整理了一些在“双十一”购物期间消费者可能会遇到的诈骗行为,一起来守护自己的“钱袋子”。

虚假电商物流客服诈骗骗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消费者的购物信息,然后冒充购物网站的客服,以货品丢失、产品质量问题或交易失败等理由,主动提出退款,进而诱导消费者在虚假的网页上填写自己的银行卡号、手机号、验证码等信息,随后将消费者银行卡内的钱转走。还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诱导消费者获得多倍赔款,告诉其需垫付同等资金才可以完成理赔。就这样,消费者在骗子一步步地引导下,最终将钱转入不法分子的指定账户中。

小编提示:付款码、验证码、银行卡密码是极其重要的个人信息,绝不能随意在网络上填写。正规的网购退款完全可以从交易平台返款到原支付渠道,不需要跳开平台去进行操作。并且,正规网络商家办理退货退款无需事前支付费用,所以当接到自称是客服的电话,不要盲目轻信,一定要去官方平台进行查询,或者联系卖家进行核实。

国家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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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诈骗骗子会在微信群、朋友圈或网购平台发布“预购”、“限时购”等信息吸引消费者,然后要求添加好友,私下转款,但是往往只收钱不发货。有些不法分子还会编造收取定金优先发货、货物被扣要交罚款等理由,一步步诱导消费者转账汇款,随后拉黑。在“双十一”期间,消费者会收到大量的促销信息,这其中就有可能包含诈骗分子发送的带有链接的虚假促销信息。该链接包含木马病毒,一般情况下无法分辨其真伪,一旦点击有可能造成身份信息泄露、手机被劫持控制等严重后果。

小编提示:收到优惠短信后一定要去官网核实,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网购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交易平台,不要私下交易,对于异常低价的商品要提高警惕,同时在手机上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为自己创造安全的上网环境。请您理性消费的同时,也要谨防上当受骗。

国家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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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红包诈骗“双十一”到来之前,各大电商平台会以派发红包的方式为促销活动预热。有不法分子借机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社交平台上诱骗大家点击虚假红包,当消费者点开红包后随即跳转到其他页面,并显示需要提供手机号码、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才可以领取福利。然而,填完信息提交后,却发现福利并未到账。其实,这是骗子瞄准“双十一”各大电商平台大发红包的做法,制作山寨网页,借此收集大量个人信息,进而实施诈骗。

小编提示:慎点红包领取链接,尤其是页面跳转到其他网页需要输入个人信息才可以领到福利时,一定要立即关闭。要谨记:陌生人发来的链接或二维码,不点击、不扫描,以免遭遇钓鱼网站和木马病毒。

国家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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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返现诈骗“双十一”期间,不法分子冒充电商,以在活动期间提高店铺销量、信誉度、好评度为由,通过短视频平台、招聘平台、短信网页广告、qq、微信等发布兼职信息,招募人员进行网络兼职刷单。刷第一单时骗子会以小额返利,让受害者先尝到甜头,等交易数额变大后,骗子会以任务未完成、操作不规范、系统卡单等各种理由拒不返款。同时,诱导受害者继续刷联单、刷大单。当受害者意识到自己遭遇诈骗之时,骗子却早已将其拉黑。

小编提示:寻找兼职要通过正规渠道,不相信“高报酬”、“高佣金”的兼职信息,更不能抱侥幸心理相信骗子的退款承诺,以免遭遇连环骗局。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凡是要求提前交纳保证金或定金的工作,都是诈骗。

国家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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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奖免单诈骗为吸引消费者,各大电商平台往往会在“双十一”期间举行各种抽奖活动。而骗子们往往会利用这个机会,给消费者发送中奖短信,诱骗其登录钓鱼网站,并要求其输入个人信息和银行账号密码,借此实施诈骗。或者在消费者根据短信内容求证中奖信息时,对方却要求先缴纳“公证费”、“手续费”或“保证金”,待消费者多次汇款、转账后,骗子就会将其拉黑。

小编提示:“双十一”期间,各种抽奖、免单活动较多,消费者收到这类信息后一定要仔细甄别,详细了解活动规则,向官方客服联系求证。遇到“账户异常”“缴纳保证金”等情况务必谨慎,不轻易汇款、转账。

国家反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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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额骗局“双十一”期间,有消费者想要提升自己的花呗或信用卡额度,而这正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不法分子通常会冒充花呗或银行客服人员,谎称可以提升信用额度,继而以支付“服务费”为由,对消费者实施诈骗。

小编提示:切勿轻信网络上关于提高花呗、信用卡等透支额度的信息。提高透支额度要经过严格审核、提供相关证明,并且不会额外收取费用。

反诈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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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打开“双十一”

在网络购物时,用户隔着屏幕看不见也摸不着商品,再加上满满的“套路”和“陷阱”,真是太难了!那么,如何正确打开“双十一”的购物之旅呢?这里也有一份攻略,快快收藏起来!

按需下单,做理性“尾款人”面对商家推出的各类促销活动,消费者应理性看待、保持清醒。可以提前列好购物清单,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消费。切忌盲目跟风消费,避免囤货过多的情况发生,以免食品、美容护肤品等商品过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商品质量有问题及时退货、更换或修理当收到商品时,如果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及时联系商家进行售后处理,商家应按照法律法规负责更换、修理或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此外,经营者不得以赠送为由提供不合格或者假冒赠品。如果收到的赠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依法维权。当然,退货也要将赠品一并退还,避免发生纠纷。

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因此,消费者不可过度依赖“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要提前了解商品退货规定,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商品运输途中丢失或损坏,快递公司要负责好不容易抢购的商品,还没收到就丢失、损坏或被他人冒领,找谁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快递公司基于自身过错,如未妥善保管导致快递丢失或者被他人冒领等,造成快递毁损、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图片来源|包图网)

保留凭证,发生纠纷有效维权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如订单号、聊天记录截图、购物发票或收据、活动页面、产品宣传页面以及快递单号等。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网络交易平台或经营者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尽早拨打网购平台服务热线,或卖家当地的“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双十一”期间的优惠活动五花八门,如领取优惠券、参与满减、赢取红包等。消费者在参与相关活动前,应认真阅读并知晓其使用规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等相关规定,比如是否可以凑单、金额是否有限制、使用时间范围等。

“双十一”

是优质农货破圈的好机会

农民朋友可以抓住这个契机

让更多名特优新农产品

成为消费者喜爱的“香饽饽”

最后

小编提醒您

农产品生鲜品类较多

收到货后尽快食用、避免浪费哦!

来源|央视网、公安部刑侦局、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四川观察、红网、国家反诈中心

编辑|杨虹

主编|蒋琳

监审|钟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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