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部分区域调整疫情风险等级

时间 • 2025-11-02 22:49:47
风险
等级
调整

9月9日,吉林省长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9日12时起,调整长春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调整如下: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