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被围殴拖下河呛水求饶,岂能任由“少年的你”一再上演?

时间 • 2025-11-29 14:41:46
犯罪
欺凌
学生
少年

听全文约4分钟

近日,一段多名年轻人在河堤旁殴打女孩的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被打女孩还被拖入河中呛水,痛苦求饶。

11月5日下午,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公安局官博通报称,4名涉案人员已被抓获,其中2人为绥中县职专在校学生,另2人为社会无业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齐某震、赵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

图据网络

视频令人不忍卒看。“我错了,对不起”,被欺凌女孩的无助和绝望,溢出屏幕,深深刺痛着网友。视频很短,但这种几欲置人于死地的欺辱,引发强烈公愤:“人渣”“畜生”“这不是欺凌,涉嫌故意杀人,未遂而已”“这孩子但凡心里弱一点都会自杀吧,希望不要有悲剧”……

这样的场景,让很多人联想起最近热映的《少年的你》。一开始,魏莱对胡小蝶冷嘲热讽,或无意撞一下、打一下,正是这种看似并不严重的欺凌没有得到及时遏止,胡小蝶最终被逼向了绝望的深渊。

相比之下,围殴和将人拽下河摁进水里的情节,无疑严重得多。每一次发生类似事件,我们都不禁要问:

“少年的你”何以一再真实上演?年纪轻轻为何就学不懂敬畏二字?当情绪宣泄、一时意气成为所有决定乃至暴行的主导时,他们可曾为此付出过代价?一种令人望而却步,不敢再越雷池甚至能威慑所有后来者的代价?

两年前,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校园欺凌案进行宣判,5名犯罪时未满18岁的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到1年。5人均属某职业学院学生,她们在女生宿舍楼内,采取恶劣手段,无故殴打、辱骂2名女学生,导致2名被害人轻微伤,其中1名被害人精神抑郁。

辽宁欺凌事件中施暴的职高学生如何处理,或许可以参照此案。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天生就暴戾成性,但如果施暴的成本极低,甚至常因为是未成年就免于处罚,那就难免有人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了。

可以说,很多被曝光的校园欺凌事件,大多是在舆论压力下,最终以赔礼道歉,或处分、开除涉事学生收尾。这种方式,与其说是处理,不如说是纵容,怎能有效震慑那些“熊孩子”?

令人欣喜的是,这个问题已经引起相关各方的高度重视。日前,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分组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

委员、代表们提出,如果没有刑事责任和刑法处置,不足以震慑。尤其对于未成年人严重犯罪和重复犯罪的,不应该再减轻处罚,可以考虑作身心健康和行为能力鉴定,如果发育成熟具有完全民事能力可以按成年人进行处罚。

呵护“少年的你”,刻不容缓。

红星新闻签约作者胡欣红

编辑汪垠涛

【版权声明】本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归红星新闻(成都商报社)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