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征求意见稿)》,根据《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从“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0.9)”,调整为“单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25倍,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前6个月(180天)账户日均余额×25倍”。
红星新闻记者闫宇恒
编辑成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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