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中国残联首次联合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法民一庭副庭长何抒提到,这是最高法与中国残联首次联合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也是贯彻实施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生动实践。
▲发布会现场
何抒介绍,近年来,最高法与中国残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残疾人法律救助“十二五”实施方案》等多部政策文件。联合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2018年,最高法与中国残联联合发布《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功能作用,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全流程、全领域使残疾人享受到门槛更低、内容更多、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充分、方便地参与诉讼活动。
何抒说,除了对现有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外,各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在新建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时都配套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残疾人诉讼。近年来,各地法院更是涌现出许多无障碍典范,如海南法院推进一站式无障碍诉讼服务,彰显司法温度;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法院与当地残疾人联合会密切沟通,积极开展司法助残工作。
“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何抒说,2016年,最高法即发布了残疾人权益保障十大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落实禁止歧视残疾人的法律规定。此次在“国际残疾人日”前夕,由最高法与中国残联共同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是两个部门进一步延伸工作内容,加强沟通协作的重要形式。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十个案例涉及残疾人衣食住行等多个方面,既有保护财产权益的案件,如继承纠纷中,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分配遗产时予以适当照顾;也有保护身体权、健康权的案件,如由残联代家暴受害残疾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种方式在全国尚属首次;再如残疾辅助器具致人损害问题,此案明确了残疾辅助器具销售者的告知义务以及后续服务内容。
“我们发布的案例中还涉及对残疾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消除对残疾人的偏见、歧视等。每一个案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引意义,体现了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了法治的应有之义。”何抒说。
红星新闻记者高鑫北京报道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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