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一药店被立案查处
时间 • 2025-07-31 02: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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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
商品
价格
规定
近日,收到12315平台一起投诉,称西藏圣洁医药有限公司日喀则珠峰路分公司所售药品收费与实际标价不一致,经桑珠孜区市场监管局调解后,将违法线索移交至市局,我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药店在售药品“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标价为45元/盒,现场调取该批次药品销售记录,存在实际收费66元/盒和78元/盒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2023年12月7日,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该药店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之规定,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目前,日喀则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在案件调查中,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示。
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购物证据,及时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码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时要注意保留截图,一旦出现价格消费纠纷,及时与商家协商处理,或拨打12315热线依法维权。
来源:云端珠峰